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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聚英山庄论坛版主工作条例

本主题由 中华儿郎 于 2007-9-7 19:55 移动

中华聚英山庄论坛版主工作条例

中华聚英山庄论坛版主指拥有论坛具体版面版主权限,履行版主职责的热心网友。除论坛的超级版主外,所有版主的职权相同。为论坛发展与管理协调的需要,将不再设立特邀版主。

版主在版务工作中,请坚持:“版友行为如果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,一律视为无过错”的原则。

第一部分 版主的职责

版主作为版面的具体管理者,具有以下职责:保证言论安全、促进版面发展、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、接受并及时回答网友对版务管理问题的咨询等。版主应明确自己的职责,并在版务管理中切实履行。

第二部分 版主曰常工作规范

保证言论安全:
1. 保证版面内帖子符合版面主题、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《中华聚英山庄基本法》。
2. 按照《山庄文章审核条例》的规定,对版面文章进行仔细检查,《审核条例》中规定为1类的文章不得通过审核,以确保版面的信息安全。
3. 不得利用版面文章审核权阻止网友发表合理言论,违者将处以严重警告以上处罚。

促进版面发展:
1. 对版面优秀主题文章进行推荐、精华、置顶等操作,并鼓励网友进行主题讨论。
2. 及时将优秀文章收入版面精华区,并对精华区进行定期整理并公布精华区目录。
3. 通过设置版面嘉宾、友情版面等形式,促进版面间的交流与共同发展。

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
1. 鼓励网友进行版面主题讨论,并按照版面主题组织活动。
2. 对不良回帖数量进行控制,对无意义和灌水回复进行清除。
3. 对人身攻击和超出讨论范围的争吵进行及时制止,并对各方进行调解。

版务咨询的接受与反馈
1. 对网友就版面主题和版务管理的咨询进行耐心回答,可视情况通过社区留言、QQ交流和版面回复的形式进行解决。
2. 如网友对版务管理提出质疑,应冷静处理,切忌简单粗暴地对待问题。如网友向仲裁委员会或上级管理进行投诉,应配合调查并做出合理解释。

第三部分 违反工作规范的处罚

处罚分为:警告、留任察看、免职、扣除积分、封论坛发表权限。

1. 权限外借: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外借给他人使用并行使了论坛管理权限视为权限外借,将处以严重免职以上的处罚。特别说明:不得设立权限不明的轮值版主或客座版主,在本条例公布后如还有此类问题,将视同权限外借进行处理。

2. 失职:对版面缺乏引导、使版面非主题帖泛滥;对版面文章缺乏审核、对帖子推荐、置顶、收录精华缺乏操作;对版面出现的争吵、人身攻击等情况未进行调解又未能向论坛管理部说明情况者,将处以警告以上的处罚。

3. 滥用权限:滥用版主权限屏蔽网友发表正当言论的权利、为未达到标准的网友发放文集、为不符合推荐和精华标准的文章进行推荐或精华操作等情况,将视为滥用权限,一经核实将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处罚。

4. 当版主有以下表现时,除进行免职处理外,论坛管理部还将追加扣除经验值以致封论坛发表权限的处罚:

a) 任职期间被证实有抄袭行为(包括同一用户非版主号码)者;
b) 对论坛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者;
c) 任职期间发表不利于山庄言论者(包括同一用户非版主号码);
d) 做出有损山庄形象行为者,如以山庄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、未经许可参与商业活动、贩卖山庄论坛版主号码等;
e) 同一用户使用不同的用户名担任超过3个版面的版主被核查属实者;
f) 不配合山庄正式宣传推广者;
g) 违反《山庄论坛基本法》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;

第四部分: 附则

1. 《中华聚英山庄版主工作条例》从2006年5月1曰开始实施。
2. 山庄管理部保留对《山庄版主工作条例》的最终解释权。
欢迎加入本论坛,请自觉发帖和回帖,凡不回帖的会员一律给予永久封IP处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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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知我者,谓我心忧;不知我者,谓我何求?悠悠苍天,彼何人哉?
-古语说:泰山不拒细壤,故能成其高;江海不择细流,故能就其深。
-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;地势坤,君子以厚德载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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